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认证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
日期:2014-04-04 12:04: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5483 打印本文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为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证认定,现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测试对象为本次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含芙蓉学院及外单位人员)。

二、测试要求
        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测试,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提前下载并填好《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本部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审查,芙蓉学院及校外单位资格审查由各单位自行审查并在照  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准备好试讲内容和说课的讲稿(一式三份),申请人试讲的内容原则上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以学历证书为准)。

三、测试内容及评分
        测试分面试和试讲两个方面,面试主要是测试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情况;试讲主要是测试申请人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以及课堂教学效果。
        面试和试讲分值各为100分,评分标准及评分要求按《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面试、试讲测试评分表》进行。试讲主要是申请人根据试讲内容以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是评委通过观察、提问、谈话等方式进行, 试讲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四、测试的组织领导
        成立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人事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学校有关专家评委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人事处人事师资科)、文科测评组、理科测评组、艺体测评组。

五、测试时间
       1.2014年4月13日早上8点测评专家评委、工作人员、各学校带队老师在湖南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会议室集中开会(说明:化学化工学院在湖南文理学院老校区雕塑旁边)。
       2.2014年4月13日早上8点测评对象在湖南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115教室集中开会,公布分组情况及试讲、面试要求。
      3.2014年4月13日早上8:30—12:00分组集中试讲、面试。

六、测试地点
       湖南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115、117、417、419教室。(说明:化学化工学院在湖南文理学院老校区雕塑旁边)。

七、测试程序和要求 
       1.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经测试现场工作人员验证后参加测试。
        2.申请人将填写好的《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交给工作人员;按照公布的测试顺序提前到测试准备室,并在指定场地参加面试和试讲,申请人在测试前将试讲内容的说课讲稿(一式三份)交给测评的专家。
        3.测试开始后,测评专家根据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面试、试讲测试评分表进行现场评分,取测评专家评分的平均值为测试结果,测试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即85-100分为A级,70-84分为B级,60-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填写《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并由测评专家组组长签名。面试、试讲成绩分别达到C级(含C级)以上,即可认定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
        4.专家审查委员会对测评专家组报送的测试结果进行审核,签署审查意见后将结果报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附件1: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评分表
附件2: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 
                                     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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