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幼专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日期:2015-12-16 22:12:54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6667 打印本文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置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批复》(湘政函[2013]77号)精神,在常德师范学校和桃源师范学校的基础上设置湖南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属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学校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行政集体研究,报市编办、市人社局批准,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共16名(其中本科10名,硕士6名)

一、报名条件

㈠ 基本条件

⒈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⒉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⒊ 中国共产党党员或预备党员

⒋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⒌ 1980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

⒍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含)。

㈡ 具体条件

辅导员岗位1(10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辅导员岗位2(6名):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㈠ 网上报名:

报名者从点击本公告后附件中《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或从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下载报名表,认真填写后发送至:3832387@qq.com。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下午5:00。

㈡ 现场资格初审:

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⒈ 确认时间:2015年12月29-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00

⒉ 确认地点:学校行政楼五楼518会议室

⒊ 联系电话:0736-7172273

⒋ 现场确认所需资料:

⑴ 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等所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需要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

⑵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所属党组织公章;或所属党组织出示的相关证明。

⑶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⑷能反映本人应聘岗位相关能力的其他相关资料,如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等。

⑸《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纸质文稿一份。

三、考试

㈠ 笔试:

⒈ 时间:2016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见学校官网通知。

⒉ 地点: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

⒊ 内容: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心理咨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等。

㈡ 面试:

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⒈ 时间:2016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见学校官网通知。

⒉ 地点: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

⒊ 内容: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学识、思想政治工作水平,语言表达、应变与自控、思维等方面的能力等以及仪表气质等。

㈢ 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湖南幼专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六、递补

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市人社局同意,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壹次。

七、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市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招聘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湖南幼专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学历、职称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12月16日

 

 

附件:《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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