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印室”经营招标文件
日期:2016-10-20 15:10:22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6132 打印本文

学校研究决定我校“文印室”的经营实行社会化运作,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经营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标标的、学校所提供的经营条件和经营范围

1.招标标的:校内“文印室”的经营。

2.经营条件:学校提供“文印室”一间(建筑面积约 40 平方米),不提供任何设备。

3.经营范围:收发传真、图文处理、文件(图纸)输出、复印、扫描彩页、宣传单、名片(胶印、彩打)、条幅、刻字、喷绘、展板、证卡、警示牌、冲洗照片、证件照。

4.经营价格:所有服务项目价格公开,保证纸张质量且价格不得高于市区内同类服务项目的价格。

5.水电费、“文印室”内部和周围的清洁卫生、安全工作等为经营者自行负责。

二、承包时间: 3 年 

三、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为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

2.投标人有经营学校文印室经验,服务意识、保密意识强,能提供满足正常业务需要的设施设备。

3.投标人遵纪守法,有良好信誉,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诚信、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不良记录。

四、投标须知

1.投标人请务必于2016年10月25日下午5:00前到学校后勤基建处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需递交相关材料[投标人身份证(留复印件)、与身份证同一姓名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和投标保证金   1   万元[中标后则自动转为履行保证金;中标后无故放弃,投标保证金全部没收,作为学校勤工俭学收入;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及时退回;学校有权对恶意竞标者取消其竞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作为学校勤工俭学收入]。

2.本次招标采取现场报价、报价最高者中标的办法确定中标方,如第一名中标者弃标毁约,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后,确定第二名为中标方,依此类推。

3.中标者必须在中标公布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一年的租金后与学校签订合同,合法守法经营,自负盈亏,并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自觉向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如工商、税务、卫生防疫等相关证照手续。

4.竞标时间与地点:本次招标于2016年10月26日上午10:00在学校办公楼一楼视频会议室进行。

5.学校成立由后勤基建处、办公室、财务装备处、宣传处、教务处、学生处、工会及其他相关部门、教代会代表组成的招标委员会,负责本次招标各项工作,学校纪委全程进行监督。

五、报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762653523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10月20日

核发:admin 点击数:6132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