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工作人员若干。该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以培养专科层次的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为主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总体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强;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诚实正直,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2.岗位具体要求:
岗位 | 人数 | 要 求 |
心理健康咨询师 | 1名 | 1.心理学专业,硕士学位。 2.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 3.能独立完成心理咨询任务,熟悉心理分析、心理干预、心理矫正的相关原理和操作技巧。具有针对不同学生,进行有效的分析和治疗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研究方向为积极心理学、心理咨询与治疗者优先。 4.年龄35周岁以下。 |
教务处干事 | 2(男女各1名) |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有相关教学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年龄30周岁以下。 |
组织人事处干事 | 1名 |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2.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计算机操作能力强者优先。 3.年龄35周岁以下。 |
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2名 |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形象气质佳,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常用办公软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 |
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干事 | 2名 | 1.全日制中文、学前、教育心理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基本的电脑操作技能,能胜任培训班班主任工作,有经验者、有摄影技术者优先。 3.年龄30周岁以下。 |
招生就业处 创新创业专干 | 1名 |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有创新创业工作经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 |
教学系干事 | 5名 |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常用办公软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 |
体育器材 管理员 | 1名(男) | 1.中学以上文化程度。 2.能吃苦耐劳、懂得一定的体育知识。 3.年龄45岁及以下。 |
琴房 管理员 | 1名(男) | 1.中学以上文化程度。 2.有音乐特长和琴房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年龄35岁及以下。 |
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与民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民昌劳务派遣公司为其购买国家规定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五项。学校负担单位部分,个人负担个人部分。
1. 心理健康咨询师、教务处干事、组织人事处干事岗位,月薪4000元,其中基本工资2500元,发12个月;绩效工资1500元,发10个月,假期2个月按在编人员的考核方式发放岗位责任制。餐卡费和在职人员标准一致。
2. 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干事、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专干、教学系干事岗位,月薪3500元,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发12个月;绩效工资1500元,发10个月,假期2个月按在编人员的考核方式发放岗位责任制。餐卡费和在职人员标准一致。
3. 体育器材管理员、琴房管理员岗位,月薪2500元,发12个月,餐卡费和在职人员标准一致。
三、报名安排
1.网上报名
时间:2017年1月3日---2月5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将本人《民昌劳务派遣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和《2017年2月民昌劳务派遣公司招聘花名册》(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邮箱739445929@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 +本人姓名”。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2017年2月7日9:00-16:00
地点:湖南幼专办公楼318室
应聘者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民昌劳务派遣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3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报名表未按要求填写者,不予接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交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备查,交复印件)
学校组织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3.说明
(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学校将于2017年2月7日18:00之前,在校园网(/attachment)上公示;
(2)相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3)应聘者只能报一个岗位。
(4)凡本校教职工直系亲属不能报名。
四、面试及技能考试
1.第一轮面试+技能考试,面试内容分为自我介绍和现场答问环节,自我介绍主要内容包括学习工作阅历、应聘动机、个人优势及应聘后的打算等。技能考试按不同岗位要求可以进行写作能力测试、计算机水平测试、体能测试等,时间2016年2月8日。
2.第二轮面试为岗位履职能力测试。
3.第三轮面试为综合素质测试。
五、体检和聘用
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报请学校研究,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民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首次聘期为两年。试用期间民昌公司和学校对其进行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解除上岗协议退回民昌公司:业务水平或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等。
聘用人员由民昌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相关岗位工作,学校与民昌劳务派遣公司所派遣人员签订上岗协议,上岗协议一年一签。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应聘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现场资格确认时需要相关经历和证明材料的需提供原件。如:工作经验证明需要任职单位(院、系或学校主管职能部门)经办人和主管领导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需要学校或单位组织部开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3、选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回避原则。若选聘过程中出现违背“三公”原则方面的投诉且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入选者推荐资格,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4、录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
5、上岗后若发现录用人员个人档案材料造假或报名及相关证明材料不实的情况,学校与其解除上岗协议退回民昌公司。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熊老师、赵老师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高泗路,湖南幼专办公楼612室。
咨询电话:0736-7172273(工作日8:20-12:00,14:00-17:30)
联系邮箱:739445929@qq.com(寒假期间咨询请发邮件)
湖南省常德市民昌劳务派遣公司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1:民昌劳务派遣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附1.doc
附件2:民昌劳务派遣公司招聘花名册附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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