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热水系统”合作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一、项目背景: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强化后勤管理,提高“热水系统”服务水平,针对学校“热水系统”经营管理实行合作经营管理模式并采取竞争性磋商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合作经营单位。
二、招标人: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三、项目编号:HNYZHQ2017071001
四、项目名称: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热水系统”合作经营项目
五、项目内容: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A、B、C区域及新建公寓楼热水系统委托管理服务,合作期限见合同约定。
六、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供应商需具有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
七、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收到投标邀请函的投标供应商请于2017年7月11日—2017年7月1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持投标邀请函、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后勤基建处进行竞争性磋商邀请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投标单位在2017年7月20日24:00时前2小时前汇入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指定的专用账户,逾期视为弃权。
2、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投标保证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开标前上交银行有效凭证,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账户:
(1)户名:常师总务室
(2)开户行:工商银行三岔路支行
(3)账号:1908070709024900389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开标后当日内退予没有中标的单位,中标单位所缴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5、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作经营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
6、恶意串标或故意扰乱招标工作的,罚款5000元(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
1、合作经营单位须在签订食堂合作经营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缴清。
2、履约保证金使用:用于经营者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期满,经营期内不正常营业,协议期内擅自分包或转包他人或给学校或师生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经营者在经营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在合同期满并办理完全部交接手续后,其履约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7月21日08:00时
开标地点: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楼一楼视频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丹洲乡高泗路600号
联系电话:后勤基建处0736-7172270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