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幼专2018年各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18-03-09 11:01:37  发布人:邓登明  浏览量:8068 打印本文

小学教育学院2018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加强学籍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订2018年小学教育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稳定原则。学生一般应在招生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全日制专业一年级在籍学生对某一专业确有专长和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和调动其学习积极性,可申请转专业。

2.自愿申请原则。转专业申请应遵循学生个人意愿,经过家长同意,以书面申请的形式自愿提出。

3.宏观调控原则。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条件下宏观调控转专业人数,数额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该年级在籍学生总数的5%以内。

4.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二、组织机构

组长:邓萌

成员:肖丽俐、任秋子、陈蕾、裴德云、匡薇、舒彦强、王爱民、张雪琴

三、督查小组

组长:郭军

成员:邹志清、万春香

四、转专业条件

符合《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五、转出、转入人数

小学教育专业≤8

语文教育专业≤5

六、转专业程序

1.学生申请

拟申请转出原专业的学生于38日到辅导员处领取《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调整申请表》。39日统一交到辅导员处签字,由辅导员上报学院院长进行审核,并签署转出意见。39日将学生个人的专业调整申请表和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汇总后将名单分发给各学院。

拟申请转入小学教育学院的学生认真查阅学院发布的转专业实施方案根据公布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相关考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

学院工作小组对照《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规定对申请转入我院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查。

3.综合考核

2018313日上午9:00,在教学楼北523对拟转入学生进行综合考核

4.审查公示

2018315日,学院将拟接收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及材料报教务处。教务处进行审核并公示。

七、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由学院工作小组组织综合考核(笔试50%,面试50%,考试内容范围见小学教育学院公布文件。学院转专业督查小组对全过程实施监督。

八、接收转专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1.转专业申请表。

2.第一学期考试课程成绩排名表(需盖主修学院公章);若成绩排名不在所在专业年级前50%,则还需提供本人高考分数不低于转入专业在生源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证明(需盖招生就业处公章)。

3.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

 

 

 

           小学教育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七日



学前教育学院2018年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学前教育学院研究,现将2018年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可转出、转入人数

学前教育专业:<=13人;早期教育专业:<=5

二、转专业流程

1.拟申请转出原专业的学生于37日到辅导员处领取《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调整申请表》。在38日前统一交到辅导员处签字,由辅导员转给学院院长签署转出意见。在39日将申请材料自行交到拟转入学院。

2.拟申请转入学前教育学院的学生请填好申请表,由所在学院领导签署意见,于39日交学前教育学院北315办公室。

3.2018313日上午9:00在教学楼北319教室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面试。

4.2018314日将拟接收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及材料报教务处。

三、转专业条件

转专业需符合《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件。

四、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由学院聘请专家小组对申请转专业同学组织资格审查、综合面试(综合素质考评60%,专业基础知识40%)。由学院转专业督察小组对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考试小组

组长:欧阳前春

考试组成员:谭芳、莫群、刘映含、覃敏、梁英

六、监督小组

组长:周咏波

监督员:鲁道辉、王岸洋

七、接收转专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1.转专业申请表。

2.成绩单(需盖主修学院公章)。

3.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

 

学前教育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七日



数理学院2018年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经数理学院研究,现将2018年数理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可转出、转入人数

英语教育:<=5人;现代教育技术:<=2人;数学教育:<=2人;科学教育:<=2人;计算机应用:<=2人;旅游管理:<=2人;酒店管理:<=1人;商务英语:<=2人。

二、转专业流程

1.拟申请转出原专业的学生于37日到辅导员处领取《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调整申请表》。在38日前统一交到辅导员处签字,由辅导员转给学院院长签署转出意见。在39日将申请材料自行交到拟转入学院。

2.拟申请转入数理学院的学生请填好申请表,由所在学院领导签署意见,于39日交数理学院北203办公室。

3.2018312日上午9:00在教学楼北201办公室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面试。

4.2018313日将拟接收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及材料报教务处。

三、转专业条件

转专业需符合《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件。

四、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由学院聘请专家小组对申请转专业同学组织资格审查、综合面试(综合素质考评60%,专业基础知识40%),考试内容范围请到数理学院北201办公室资询。由学院转专业督察小组对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考试小组

组长:周启山

考试组成员:青辉阳、熊立春、喻秀华、徐达明、李海宁、杨玲

六、监督小组

组长:刘以平

监督员:龙成彥、涂海峰

七、接收转专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1.转专业申请表。

2.成绩单(需盖主修学院公章)。

3.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

 

   数理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七日



核发:孙健 点击数:8068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