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18〕527号)文件精神,为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我校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发扬创新创业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中,开展评选湖南省普通高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思想过硬。
2.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考核考查科目没有挂科现象,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
4.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2) 两次或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者评选规模、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
(3)创新创业成效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获学校择优推荐。
二、推荐名额
推荐“优秀毕业生”名额控制在全校专科毕业生总数的4%以内。其中,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全院名额总数的90%,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全院名额总数的10%。毕业生人数以本校2019届高校毕业生审核备案数为准。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
各学院结合本通知要求和本学院实际开展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湖南省高校2018届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荐产生。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辅导员(班主任)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学院考察。学院在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院其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
3.学校推荐。学校全面审核各院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和校内公告栏将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公示7天后上报湖南省教育厅学生处。
4.省教育厅审定。省教育厅对学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四、奖励办法
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优秀毕业生由学校优先推荐给优质用人单位。
五、评选要求
1.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学院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2.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整个评选工作要在学校各级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并明确具体工作负责人。
3.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4.请各学院于2019年2月27日至3月5日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3)、《关于报送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的报告》(见附件4)各一份纸质材料和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的符合条件的2个获奖证书复印件报送交至学生处307办公室,并将附件1、附件2、附件3的EXCEL版、附件4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名单(Word版样表见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5、请每个学院安排一名老师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加入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QQ群:619941939。
联 系 人:孙碧艳 联系电话:0736——7172272
电子邮箱:283969534@qq.com
地 址:行政楼307办公室
附件: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4.关于报送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的报告(样式)
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样表)
6.湖南省2019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人数分配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处
二0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