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食堂蔬菜集中 配送企业招标公告
日期:2019-03-18 15:42:22  发布人:张艺恬  浏览量:7545 打印本文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食堂蔬菜集中配送企业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食堂蔬菜集中配送企业采购

二、项目概况: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食堂需要对学校蔬菜豆角、土豆、南瓜、冬瓜等常用蔬菜进行集中配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能够保障学校长期需求的直接生产企业,厂家直供,一定时间内能够保持所供产品的价格基本稳定;

2、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视为合格)、《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递交资料时提供最新批次的产品检验报告(应包含豆角、大白菜、土豆、南瓜、冬瓜,但不限于这几类蔬菜);

3、要求有3份类似定点蔬菜采购配送的业绩;

4、蔬菜基地要求超过100亩(提供基地照片、土地承包合同等);

5、提供为学校的供货方案,供货方案应包含但不仅限于从供货期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协调能力;应急措施的及时性(供货方案会参与后期考察,并占20%的考察因素)。

6、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并出具书面声明。

7、须出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列入不合格供应商。

 

四、配送要求:

(一)定价方法

1.原则上,所有配送蔬菜的价格每月定价2次,即每月15号作为定价日。定价的办法是由学校食堂经营方(以下简称“甲方”)自行到市场问询或调查相应种类的平均价(即食堂自购价)为基准,每月15号定价时,取各个食堂的自购价平均值作基准价,由配送公司与食堂经营方进行协商定价,直至双方满意为止。

2.双方以文字形式确定配送价,结算时以此作为依据。价格经双方确认后,无论市场价格怎样变化,配送价格将不予调整。配送价格应包含乙方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

(二)订货、交货要求

1.订货要求。甲方下订单订货。甲方每天下午7:00前向乙方下达第二天的订单,甲方以传真或电话、电子邮件方式下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乙方接到订单后,个别品种因天气、季节等客观原因缺货而无法提供或质量无法保证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及时知会甲方,并协商好解决方法,经甲方同意修改订单。双方可根据蔬菜生产季节、天气、市场价格情况等协商调整订单的品种和数量。乙方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时蔬品种供甲方选择。

2.交货要求:乙方每天早上7:00前将订单内所有蔬菜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乙方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乙方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然后放到平板推车上,由甲方食堂人员负责拉到各自使用点。如乙方漏单则须无偿补货,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退货。

(三)数量、质量、品质要求

1.合格率:乙方提供的货物合格率应达95%。

2.考虑到蔬菜品种采购的特殊性,要求乙方实际供应的配菜类品种及数量与甲方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10%,叶菜类的单个品种数量及叶菜总数量与甲方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20%。实际采购时如因天气问题导致某些叶菜类品种的数量和质量难以满足订单要求,乙方可视实际情况采购同等性质、同等价位的叶菜代替。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乙方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份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补足。

3.每个品种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4.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乙方必须每天提供所供蔬菜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请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请于2019年03月19日—2019年03月21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报名。

2、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03月22日09:00;资料要求一式五份且逐页盖章,递交到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务装备处。

六、评审方法及其它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与实地考察相结合,学校组织相关评审人员对递交资料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后期采取实地考察,实地考察采取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察小组评委为3人以上单数组成,由招标人成立并进行独立评审,满分100分构成分别为:供应商在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时所递交的供货方案占的20分,80分为实地考察分:卫生环境、冷库容积、加工能力、每日出产量(最大配送量)、人力配备、配送流程、配送量(单据)证明、运输(车辆)装备、农药残留检测设备等,对所有资格合格的供应商进行对比,最终选取分数最高的1家为定点供应商。

考察场所:加工配送场地和生产基地。

2、学校与供货的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及具体管理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丹洲乡高泗路600号

联系人:周老师 ⠂ ⠂ 联系电话:0736-7172272

纪检室投诉电话:0736-728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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