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幼专谈话室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2-22 10:49:48  发布人:admin2  浏览量:1700 打印本文

湖南幼专谈话室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幼专谈话室改造项目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湖南幼专谈话室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HNYZ(2023)-001

包名称、数量采购预算:

包号

包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元)

1

湖南幼专谈话室改造项目

一项

203737.00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2月22日至2023年02月28日(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2月22日至2023年02月28日(工作日每日上午09:00~11:00,下午2:30~4:30),节假日除外,到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资产管理处103办公室(详细地址:湖南省常德市丹洲乡高泗路600号)。

3、获取磋商文件时需递交以下材料:1)全权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全权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日期不能早于公告发布日期);(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据财政部文件“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有关精神,供应商既可提供缴纳证明复印件也可用承诺书原件替代;(4)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5)以上报名资料需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址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时间:2023年03月0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即地点: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常德市武陵区高泗路600号

联系人:戴老师   吕老师   

联系电话:0736-7172239

核发:admin2 点击数:1700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