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幼专集中学习《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日期:2022-04-14 08:47:31  发布人:宁瑶  浏览量:5732 打印本文

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全校师生文明行为,不断深化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4月13日,湖南幼专开展《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学习活动。学校党委副书记游百春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党委委员、宣传统战部部长游海主持。


会议现场


会上组织学习了《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文,详细解读了《条例》的内容要点。该条例全文共二十五条,包括立法目的和依据,基本原则,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职责,政府职责,部门职责,宣传与教育,节约资源和绿色低碳出行,开放停车场、厕所、公共场所行为规范,餐饮行为规范,吸烟行为规范,非机动车、行人出行规范,公共租赁交通工具使用、经营行为规范,文明行为记录、奖励帮扶制度,自治规范,行业规范促进、设施保障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

通过学习,与会人员充分了解了《条例》的具体要求,并表示将积极按照《条例》的规定规范个人生活,积极争做文明市民,为争创省级文明标兵校园贡献个人力量。下一步,湖南幼专将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条例宣传活动,发动全校师生都积极参与到宣传《条例》中来,积极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共同营造文明常德的良好氛围,为常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游百春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处室、各学院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知晓率。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面推动我校的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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