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2-01-18 15:41:02  发布人:刘佩  浏览量:7178 打印本文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35月,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湖南幼专)进行了巡察。202193日市委巡察组向湖南幼专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湖南幼专党委高度重视,先后召开校党委会议3次,巡察整改推进会4次,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全面系统推进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整改共识。围绕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着力解决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湖南幼专在党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学校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湖南幼专党委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书记亲自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要环节、督办重要事项。

(三)突出问题导向,细化整改任务。湖南幼专党委召开专题研讨会,就市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巡察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的反馈意见》《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巡察整改问题清单》进行归纳梳理,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同时将巡察反馈交办的5个方面49个问题进行了细化,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分工负责,有序推进。

(四)健全工作机制,倒逼整改落实。建立联动督办制度,把真督实导贯穿始终,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全面督查3次,重点督查2次,下发协查函2件,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启动了“约谈”问责程序。建立挂牌销号制度,对照整改工作清单,逐一对号销账,确保巡察组反馈的事项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五)注重标本兼治,巩固整改实效。把落实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先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40项。同时,注重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把巡察整改作为工作落实、作风转变、学校发展的突破口,奋力开创学校发展新局面。

截至1216日,巡察反馈的4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9个。巡察移交的4个方面7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推动内涵式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1.理论武装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制定了2021年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了12次中心组集中学习,每次学习由党委书记主持,做到了理论学习有计划、有研讨、有小结。二是抓好全员政治理论武装集中学。全年共安排学习专题12个,主要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做到了每月政治理论学习有部署、有检查。三是抓好重点内容专题学。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四是抓好“学习强国”平台使用个人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用好“学习强国”平台的通知》,明确考核要求,引导全校教师利用“学习强国”平台自觉开展理论学习,保证活跃度。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中共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清单》《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级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工作内容与要求,严格落实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成立了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会专题学习和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学校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要点、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考核细则等。三是向上级党委报送了学校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党委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述职报告;召开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会2次,各基层党组织向学校党委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1次。

3.阵地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6项意识形态相关制度。二是加强官媒阵地监管,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三是开展了阵地管理自查,形成了自查报告。

4.思想政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为思政部调整了1名编制内干事,已到岗。二是按照思政专任教师1:350师生比要求,确定了4名思政专任教师引进计划。三是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增设团体辅导室1间,各功能室配齐了硬件设施,组织开展了2021年秋季老生开学心理危机排查和2021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心理健康中心采取学院负责制,每位咨询师已与负责对接的学院联系,及时对排查出来的学生进行了面询,评估风险等级,进行实时跟踪,实现心理普查全覆盖。四是学校面向2021级新生开设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程,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五是配齐了心理健康中心师资,中心现有专职心理咨询教师4名,师生比达到1:2300,均在编在岗,具备相关学历和专业资质。六是建立了咨询制度工作流程图、危机干预制度体系,完善了四级三阶心理危机预防体系,对全校辅导员进行了《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与诊断》培训,设立了朋辈心理辅导员,制定了《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实施办法(试行)》,对学生进行危机干预和愈后跟踪提出了指导意见。七是拟定了学校“十四五”规划关于校园文化建设的建议,发放校园文化建设调查问卷7000份,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大美幼专”第一期校园文化建设方案。起草了学校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建设方案,以桃源师范、常德师范建校发展为主线,以桃师白楼为中心,梳理学校知名校友丁玲、王一知(张太雷夫人)、王剑虹(瞿秋白夫人)等女杰在校求学成长的经历,深入挖掘革命先烈英雄事迹,形成学校特色党建文化馆,拟纳入全市党性教育基地范畴,目前已完成文案撰写、史料收集和效果图设计。

5.师德师风建设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学校成立了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成立了师德师风考评办,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和考评工作。二是开展了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印发了《师德师风教育读本》和《师德师风教育笔记本》,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深入开展理论学习、警示教育,组织各部门、全校教师开展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在办公楼、教学楼、学生食堂等场所设置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畅通了师德师风问题举报渠道。三是开展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2021年评选表彰“师德标兵”10名、“师德先进个人”20名。四是建立了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3项。五是加强教学督导,对本学期上课迟到、接听电话等违反教学纪律的7名教师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师德失范的2名教师进行了降低岗位等级、调离教学岗位、解聘处理。

6.学生教育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生正面引导和校纪校规学习,组织开展了主题班会、红色电影进校园、学党史等系列主题活动。修订完善了《学生手册》,以学院为单位全面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强化学生对校纪校规的学习和熟知。二是加强课堂管理,出台了《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课堂教学纪律管理规定》,教务处、学生处、督评中心、学院不定期对课堂教学进行巡查,各班学习委员、信息员如实填写《教学日志》《教学信息登记册》,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跟进处理,2021年度给予学生警告处分38人次,严重警告处分37人次,记过处分73人次,留校察看处分4人次。对学生手机进行了集中管理,每个教室配置了手机袋,上课期间手机按规定入袋。三是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实行了宿舍定点熄灯就寝制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作息习惯,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目前按时熄灯就寝效果良好。

7.引才留才缺乏有效机制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制定了《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湘幼专〔20215号),形成了师资人才引进与培养的制度体系。二是将师资队伍建设纳入学校“十四五”规划,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速汇聚高端人才、加大青年教师培养力度、加快建设优秀团队、深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等方面明确阶段任务与计划,通过各项激励举措推动规划目标完成。三是落实《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暂行管理办法》(湘幼专〔201923号),积极引导在职教师进行学历提升,组织国外学历提升机构进校宣讲5次,目前有16人为国外在读博士,8人在读硕士,选派了40人参加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和省级培训,选派了6名教师参加顶岗教学实践活动。

8.场地、服务保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新校区项目于202110月完成土地确权划拨工作,发改委已正式批复立项,目前已完成新校区一期项目设计招标工作,规划方案正在设计,并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批,现正在同步进行代建管理、地勘、造价咨询、监理项目招标准备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和沟通协调,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大推进力度。同时,学校对学生现有住宿环境进行了相应整改,集中对学生宿舍水电及硬件设施进行了全面维修,同时要求物业、宿管公司加强日常清洁。三是畅通了设备维修申报处理程序,对学生诉求做到第一时间反应。学生处联合各学院开展了星级文明寝室评比活动,对学生宿舍环境卫生秩序进行了全面整治,通过活动开展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和群体生活习惯。

9.抓教学科研用力不够,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有待加强,有影响的教学成果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科研工作统筹规划,对年度科研经费预算、省级和厅级课题项目研究进展等提前做好安排,建立了学院科研工作共性考核机制,针对不同教师群体、不同专业类别、不同课题类型,积极规划拓展课题项目申报新渠道。二是完善科研激励举措,新修订的科研制度,进一步优化了科研绩效计算办法,实行科研岗位责任制、工作量核算,科研业绩与职称评定挂钩,对科研业绩突出的教师予以加分,充分调动了各学院及其一线教师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加强教师科研业务能力培训,组织开展了学术讲座,,讲座采取现场指导、“线上直播+在线答疑”等形式,帮助教师提升专业能力。四是加强成果转化,将教师取得专利、软著纳入职称评定加分,引导教师开展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校企合作研究,推动科研成果向教学成果的积极转化,教师参加全省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能力竞赛获得一、二等奖,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全国一等奖和省级三等奖,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美术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被省教育厅评为“优秀”,学校牵头组建了“湖南省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搭建起了政、企、校、园协同育人的广阔平台。

(二)反馈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10.重点工作推进重部署、轻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学校“十三五”规划自评总结。二是对《中共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三是学校办公室根据《关于印发<中共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湘幼专党〔20201)中对议定事项执行与监督的要求,制定《湖南幼专督查督办工作暂行办法》,各责任部门对照会议决议事项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按已落实、正在落实和未落实三项形成专报,办公室将各部门专报汇总并报校领导。自9月份以来,办公室对会议决议事项督导4次,做到当月事项当月督导,共督导会议决议事项72项,目前已落实事项36项。

11.调查研究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就加强分管工作基层调研提出要求。二是调研推动。9月党委书记到各学院走访调研,并召开学院教师代表座谈会,教师代表围绕学校发展,共提出意见建议99条,校办公室对意见建议进行了整理汇总,拟定了《党委书记调研基层问题及建议任务分解表》,各相关部门认领责任事项并提出解决措施。对调研需解决的问题,办公室根据《湖南幼专督查督办工作暂行办法》对简化报账流程、健全教学评价机制等21个重点事项进行督导,确保调研落到实处。10月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到各学院走访调研,深入了解学院廉政风险点、师德师风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收集意见建议8条,对反映比较具体的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12月分管后勤副校长专题调研了学校一卡通使用情况,对生活热水消费标准进行了随机抽检。

12.超范围列支工会经费。2018年在工会经费中列支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物资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系统梳理学习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9月学校召开了工会及二级分会全体工作人员会议,集中组织学习了《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若干意见》(湘工办发〔20154号)和《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湘工办发〔201820号),进一步强调了工会经费使用纪律要求,工会副主席就领会精神不透彻、落实不到位进行了自我批评。二是从2019年开始,学校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各项福利都按照政策在学校行政经费中列支。

13.超标准报销工会经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二级分会开展自清自查,10月学校召开全校工会委员会议,通报了市委巡察组向学校党委反馈的巡察意见,对照制度标准向学前教育学院、小学教育学院、基础教育学院、行政二分会交办了工会经费超标准报销的问题,工会主席再次明确组织教工春游和秋游活动的纪律要求及报账各项规定。二是责成超标准报销工会经费的二级分会如数退缴。三是学校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对工会会计进行诫勉谈话,对二级分会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14.现金发放“三八”妇女节慰问金。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装备处、工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深入领会规章制度要求。二是对工会副主席进行了批评教育。

15.相关处室服务教师意识不强,业务指导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2021年度职称评审《评分细则》,做到了科学、合理、严谨。二是将修订后的《评分细则》下发到各部门,并做好了细则的解读工作和职称评审的指导工作。三是在2021年度职称评审组织过程中,安排相关职能部门集中现场办公,为参加职称评审的老师做好政策解释和答疑工作,各阶段公示有异议的,及时予以复审和回复,确保公平公正。

(三)反馈问题: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隐患。

16.报账资料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校财务人员和部门报账员学习了最新的财务制度文件和学校制定的《报账员手册》,进一步熟悉了政策与报账审核程序要求。二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费用报销明细不清、附件不全的问题,要求对应的责任部门和经办人进行了查漏补缺、全面整改,同时组织财务人员对近几年的财务凭证进行了抽查,对抽查结果有问题的单独进行了制度解释和说明,已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分管财务副校长对财务装备处负责人、经办人等4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财务专业人员务必提高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

17.挪用专项经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再次学习了《湖南幼专经费管理制度》《湖南幼专专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明确了专项经费单一项目一次性结算的制度要求。二是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对继续教育学院原院长进行了批评教育。

18.行政经费挤占工会经费。

整改情况:对于巡察发现2018年和2019年学校在工会经费中列支了行政经费的问题,学校党委对组织人事处、财务装备处、工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组织认真学习了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相关制度文件,提醒经办人员严格区分行政、工会经费,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19.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向包干经费、办公费使用违规的有关部门下发了巡察整改问题交办清单,责成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对违规问题进行了核查并说明情况,提交了书面检查。就在经费报销中出现的对供货商经营范围审查不严、累积报账、领用台账不清等问题,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当事人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了严肃的自我批评。二是对财务人员实行追责问责,分管财务副校长对财务装备处负责人、经办人等4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推进建设校内财务内控系统,规范了校内审核程序,同时组织财务人员对近几年的财务凭证进行了抽查,对抽查结果有问题的单独进行了制度解释和说明,已及时整改到位。四是规范采购行为,按要求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行交易。

20.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情况。

整改情况:学校已向有关承租方发函追缴欠缴水电费,对方已接收,现已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即将开庭审理。

21.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进行了全面自清自查,对存在不规范的情况提请党委会进行了研究,落实整改。二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学校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完善管理台账。三是后勤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党小组会上对自身问题进行了深刻检讨。

22.合同签订不规范。

整改情况:学校出台了《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合同分级审签制度,严禁其他处室、学院私自签订对外合同。同时严格落实维修项目申报审批报销流程,临时维修项目须在发现问题一周内进行申报审批,申报、签订合同由不同人员负责。

23.大宗物品及服务采购存在超预算金额采购、采购验收单填写不规范、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单一来源采购金额超过原合同金额10%未重新按照政府采购招标方式与采购招标审批流程进行采购等问题。

整改情况:责成后勤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自检,对未预留质保金、低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问题,后勤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党小组会对自身问题进行深刻检讨。从20219月开始学校已安排专人负责合同审签和资金支付工作。

24.基建维修工程申报审批、校内招标、施工监管、工程验收等环节,把关不严,存在漏洞。日常零星维修经手人、验收人、报账人为同一人,且无维修台账、相关资料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对继续教育学院重复报销问题进行核实,违规报销资金已如数退缴,后勤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党小组会上对自身问题进行了深刻检讨。二是对所有零星维修台账进行了清理倒查,对2020年、2021年的日常零星维修和日常劳务用工项目进行了全面清查,清查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学校完善了工程维修管理办法,设置专门的报账员岗位,杜绝经手、验收、报账为同一人的现象,规范维修台账,做到日登、周结、月查。

(四)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两个责任”履行不够到位。

25.主体责任落实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补齐制度短板,已印发《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共同性工作考核细则》。二是补齐工作短板,10月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委会,班子成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学校纪委组织“关键岗位和重点对象”到市纪委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对全校党组织书记和纪检委员开展了1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在全体学生中开展了“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12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核。三是党委主要领导主动担责,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自我批评。

26.内部审计问题整改未完全到位。2019年、2020年,学校分别组织了两次内部审计,对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部分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由学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召开了内部审计整改任务交办会,向相关责任部门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对整改未落实到位的部门进行了督办。二是结合市纪委市监委移交的问题线索,已由学校纪检监察室开展调查工作,对有关部门发出交办函、协查函6份。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继续教育学院违规发放“首席专家费”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学校党委对继续教育学院原院长和时任分管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27.警示教育有局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理了2018-2020年学校有关教师违反作风纪律、师德师风行为的案件。二是10月组织全员警示教育一次,各党总支和党支部充分运用本校案例和省教育厅印发的高校教师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开展了警示教育。三是结合师德师风建设,设置永久性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四是11月召开了党支部纪检委员培训会议,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扩大日常监督覆盖面,提升日常监督工作能力和水平。

28.业务能力素质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调整人员配置,已调整纪检监察干部(中层正副职各一名)2名。 二是建立了培训学习制度,选派了1名同志到市委巡察办跟班学习,将已在市纪委市监委跟班学习同志调整到纪检监察室任职,2021年暑假选派3名干部参加了全市审计业务培训,纪检监察队伍业务素质明显提升。三是对2018年以来的案件资料进行了清理,补充和规范了相关资料。

29.对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监管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巡察指出问题和人事管理规定进行了纠错,经报市人社局批准,将受处分人员2018年年度考核结果修正为“不合格”等次,对已发放的绩效奖金在今年年底进行清算和追缴。二是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人员认真学习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制度,建立了《重要档案转接制度》《重要档案资料转接签名台账》,严格遵照规定予以落实,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30.处分决定未存入受处分人员人事档案。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受处分教师的处分决定存入本人档案。二是加强了纪检干部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相关条例规定的学习,严格落实相关条例要求。三是建立了《重要档案转接制度》和《重要档案资料转接签名台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1.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审核了2018年、2019年提拔的19名正科级干部党风廉洁表现,组织人事处对纪检监察室出具了征求意见函,纪检监察室如实出具了“党风廉洁意见”。二是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了《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规定。三是严格落实提拔对象“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名”规定和“7个不列入考察”、“八个不提交会议讨论”的规定。四是对2018年以来提拔任用的干部,由学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开展了一次廉政谈话。

(五)反馈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

32.议事规则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学校党委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按照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严格区分党委会、校长办公室议事范畴。党委会聚焦“三重一大”研究事项,把方向、管大局,校长办公会聚焦具体工作,抓执行、重落实。二是优化了会议议题申报表,各部门申报议题前需充分征求协办部门、纪检部门和分管校领导意见,对议题内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会前做好充分酝酿,并签署意见。办公室汇总当次会议议题收集情况,提前一天向主要领导汇报,审定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最终上会议题,并将议题及有关材料报送参会领导,提前做好审议准备。

33.集体决策执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湖南幼专督查督办工作暂行办法》,启动了对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决议事项落实情况的定期督导。自9月份以来,办公室对会议决议事项督导4次,做到当月事项当月督导,共督导会议决议事项72项。二是对已落实和正在落实的工作,了解其详细进展情况,未落实工作要求责任部门写明未落实原因,未落实的工作持续督导,直到落实工作事项,并及时向主要领导做好信息反馈,目前已落实事项36项。三是对巡察指出的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具体问题进行了专项督办,目前学校培训楼已完成冷热水系统和中央空调系统改造,对楼栋存在的硬件设施损坏问题进行了全面整修。

34.发言材料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111月召开党委会进行了集体研究,组织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重点强调了对照检查材料的撰写要求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程序,提高思想认识。二是整理清查了2018年和2020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对于内容雷同或不完整的班子成员,由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三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了表态发言。四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严格按照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通知要求,从查摆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4个方面撰写发言材料。

35.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111月召开的党委会上,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处主要负责人领学了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了表态发言。二是由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逐一开展了谈心谈话。三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严格落实相关要求,确保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召开。

36.党委对基层党建工作抓落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全校24名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的党务工作业务培训。二是由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下基层、开展“三联系”活动。三是严格按照《党组织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湘幼专党〔202017号)文件对各二级党组织的思想教育、基础工作、作风建设、组织发展、智慧党建和奖励加分等6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37.支部五化建设推进欠力度。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处室职能职责、教学业务工作需要科学划分党小组,全校16个在职党支部共设置37个党小组。二是按照支部“五化”建设的标准和要求,高标准建设党员活动阵地和谈心谈话室,完成了小学教育学院等10个党员活动阵地升级改造工作。对所有党员活动阵地制度上墙内容进行了更新,确保阵地建设规范化。三是任命了第二支部书记和学前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配齐了党支部委员和专职组织员。

38.双述双评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1年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工作方案》和《2021年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议方案》。二是202112月召开了2021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各二级党组织书记作述职汇报,与会人员代表进行了评议,党委副书记对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了点评。

39.党建队伍保障不到位。

整改情况:出台了《专职组织员队伍建设暂行办法》,为5个二级学院党总支各配备了1名专职组织员。

40.“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标准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党支部“三会一课”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幼专党〔202123号),对“三会一课”的有关要求进行了明确。二是每月按要求开展并及时上传资料至智慧党建系统。

41.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按专项巡察整改要求,对17名同志发展程序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综合研判和党员身份认定。二是结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对党员身份存疑、党员档案不完整的情形全面调查核实,对有关情况进行研判,形成认定结论。按照全省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有关要求,为4名教师党员及1名学生党员出具了复函。三是认真履行党员发展程序,严把关口,高质量发展党员。

42.党员入党材料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按专项巡察整改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综合研判,对相关人员党员身份进行了认定。二是结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对有关情况进行研判,形成认定结论。三是严格落实审核程序,加强组织委员的责任意识,确保材料齐全、规范。2021年培训入党积极分子456人、新发展党员109名,党组织关系转出79人,党组织关系转入19人,审核党员档案207份。

43.党员关系转接不及时,1名教师2017年已辞职读博,5名学生党员毕业已1年,党组织关系至今未转出。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7年辞职人员及5名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进行了转出。二是全面清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情况,建立了组织关系转出党员台账,确保党组织关系转出无遗漏。三是由组织人事分管领导对时任组织人事处副处长及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四是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及时转接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

44.干部选拔任用存在程序倒置、任职公示不规范、任职发文不规范、选人资料保管不完善、干部选任纪实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专项巡察整改要求, 对2018年、20194批次干部公示公告及破格提拔干部有关信息进行认真清理,按要求开展了任前谈话;按要求补齐了19年及以后试用期满转正的手续;规范填写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二是对近5年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资料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存档。三是全面推进干部选任工作全程纪实、严格选用干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管理有关规定。

45.档案任前审核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专项巡察整改要求,对近5年任职的人员档案进行了清整,及时归档任前审核材料,补齐相关手续。二是全面规范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工作,结合档案专项审核,进行全面清理、查漏补缺。三是强化责任。配备1名专职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对档案管理制度上墙内容进行了更新,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树立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46.干部试用期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专项巡察整改要求,补齐2019年以来的干部试用期满转正的手续。二是加强业务学习,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三是由学校纪委书记对组织人事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47.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落实不到位,18人“三龄两历”认定不准确、认定依据不足或未进行认定。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专项巡察整改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全面清查。二是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有关要求,全面开展在职人员档案专项审核,对“三龄两历”存在问题的进行重新审核认定。

48.执行机构编制政策规定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专项巡察整改要求,认真组织党委会开展《条例》学习,进一步完善了机构编制平台信息。二是向编办报告了关于增加附属小学编制的请示。完善了2020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内容重新报送,撤销智信中心、发展规划处并收回公章,完善机构编制综合管理平台信息。三是按照省市编委办有关要求,制定了《机构编制专项核查工作方案》,对全校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

49.教师公开招聘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招聘的某专任教师进行岗位调整。二是对校内专任教师任课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目前没有发现其它专业不符的情况。三是建立了《新进人员录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教师缺口申报步骤和程序,严格按照专业设置目录招聘相关人员。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继续抓好重点,压实整改责任。

进一步加强对问题巡察整改工作的研究督导,针对进一步加强对问题巡察整改工作的研究督查,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要一个一个整改到位巩固到位,把责任压实到人,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做好跟踪问效,巩固整改成果。

保持整改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要继续保持,做好“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一些重点或难点问题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随时调度整改成效,跟踪督办,坚持整改。

()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治本之策,通过建章立制,将整改措施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把整改效果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

经过3个月的整改工作,我校大部分巡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有些中长期整改项目需要继续推进,有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需要标本兼治、持续整改。下一步学校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市委、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市纪委市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要求,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坚持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抓好巡察整改与当前工作相结合,深化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6-7282068;电子邮箱:hnyzjjjc@126.com

核发:刘佩 点击数:7178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