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贯彻落实涉矿类专项整治和涉金融类清查工作会议
日期:2017-09-11 15:28:37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5246 打印本文

我校召开了关于贯彻落实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暨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清查工作会议,学校党委、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会,会议由校长郭立纯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贯彻落实《常德市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办发电〔2017〕45号)和《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湘办发[2017]3号)》(常纪发[2017]6号)文件精神,对我校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和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清查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会上纪委书记杨涛强调了工作和纪律要求,一是提高认识。涉矿类专项整冶和涉金融清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内监督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廉洁从政行为的重要举措;是党组织的第一要务,是加强监督执纪的重要内容。二是组织严密。要按学校制定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清查工作的部署和安排,严密实施。要广泛动员、自查自纠、严肃整治查处、规范和总结;要明确清理对象、清理内容以及清理要求,目标是:“不漏一人,不错一项,不晚一天”;三是认真填写。要求如实填报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基本情况表格和清查情况调查表,并按要求签订个人承诺,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接受组织监督和查核。四是严守纪律。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纪问责,对整治工作不力,存在失职失察,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造成工作不落实的,一律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校法人代表、校长郭立纯对专项清理和清查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一是高度重视,弄清政策;二是做好传达,不漏一人;三是认真清理,不越“雷池”;四是揽起责任,开展谈话。

此次会议得到与会人员的高度重视,各处室和各学院负责人表态,将以身作责,率先垂范,督促做好专项治理和清查工作,依纪依规履职尽责。D280E74A702660D6BFF00730D22EBA79.png26817D8007B7E899BFDB4314AD0CC582.pngBD7913087C3F57CF8A2D1C07695CB05A.png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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